以审判为中心视角下的侦诉与审判关系研究
作者:
程凡卿
关键词:
以审判为中心
侦诉关系
诉审关系
完善措施
摘要: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我国侦诉与审判关系应当形成以“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为基础,以审判标准为指导,以诉制侦、审制诉为制约方向,以服务法院审判为中心的状态.然而,目前我国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关系尚不符合这样的要求.例如,重配合轻制约、控审不分、检察监督不力等问题都严重阻碍了以审判为中心在司法实践中的贯彻.司法机关应当通过构建公诉引导侦查的“大起诉”格局、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完善检察机关的审判监督,贯彻“不告不理”原则等措施来保障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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